学生资助工作自评报告

时间:2024-08-03 13:49:32
学生资助工作自评报告(精选6篇)

学生资助工作自评报告(精选6篇)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生资助工作自评报告(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生资助工作自评报告1

为建立健全大学生成才的服务和保障体制,培养学生的工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克服经济困难、更好地完成学业,根据上海市教委下发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在党委领导的关心下,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院院长及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专门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一群体进行帮困助学,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做了一系列的工作,求真务实,积极推进了我院帮困助学工作。在此作一个报告,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困难学生资助基本情况。

目前,我院已基本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国家、政府助学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在内的完善的资助体系。学院的帮困工作以奖、贷、补、助为抓手,关心各类弱势群体,做好帮困助学和教育管理工作。

我院共有在校学生4249人,其中外地生319人,有来自西部8个地区的学生56人。

(一)、奖学金工作。全年发放学生奖学金425人,共计30余万元。另外,我院共有5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8位同学获政府奖学金,奖金共计10.4万元。共有163位同学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共计81.5万元。有788位学生获国家助学金,共计奖金197万元。

(二)、助学贷款工作。

我院学生处加大力度宣传学院各项帮困助学政策与措施,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办理方法。国家助学贷款始终是高校资助贫困学生工作中的主渠道。在上半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工作:花大力气认真做好旧机制下催还贷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违约率,定期就各专业贷款清欠工作进行交流,积极调动一线辅导员、班主任的积极性,把做好催还款工作与考核、奖惩挂钩;对于助学贷款的毕业班学生进行信息跟踪,不断完善助学贷款学生的信息采集。本年度,我院报送08级新生贷款材料87份,累计目前已经贷到款的学生(xx级、xx级、xx级)共计171名,贷款金额101.9万元。

(三)、勤工助学工作。

我们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全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与管理,制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办法和工作报酬的标准。目前,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800余名,被认定困难家庭的学生有678名,经评议认定一般困难学生251人,特别困难学生427人,困难学生人数占在校总人数的15.96%,帮困工作难度很大,任务很重。为此,我们在全院学生中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对全院的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作了登记,在此基础上来制定我院学生特困生补助办法,积极落实困难学生补助的各项工作。我院设置了50个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勤工助学金20万余元。

(四)、新生报到日,开设“绿色通道”,为10余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支付学费的新生先行办理了入学手续,确保无一名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五)、根据铁道部、教育部有关规定,方便外地学生假期回家,为新生及部分老生办理了购买火车票优惠卡500张并给他们购买火车票。

二、国家助学、奖学金的评审情况。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精神,进行了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

从新学期开学至11月底,我院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统计,并对这些困难学生进行了初步困难认定和评议。

12月教委开会后,拿到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和金额以后,我校立即召开了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会议,并成立了由分管院长牵头的工作评议小组,根据我校今年贫困生数据统计,并对这些家庭困难的学生进行了综合认定。

(一)、上海市奖学金

依据国家、省级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申报方式,我院经过系部推荐并评议上报8位申请上海市奖学金的学生进行了严格的认定和评议,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择优录龋我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根据校学生手册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测评,分年级(二年级及以上)和专业排名。通过综合测评,各系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衡量,按排名先后,择优选龋经过公示和资助小组讨论最后审定,最终确定我校上报资助管理中心的上海市奖学金初审名单为:汽车工程系1名学生;经济管理系2名学生;航空运输系2名学生;物流管理系1名学生;轨道工程系1名学生;港口机械系1名学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163人,金额为5000元/人/学年。根据各年级学生总人数和贫困生比例等因素确定了各年级的名额分配:

汽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51名学生;航空运输系67名学生;物流管理系、港口机械系32名学生;轨道工程系13名学生。

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获得过学校奖学金或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

5.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7.具有自我解困意识.能依靠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途径自立自强,

(三)、国家助学金

依据国家、省级相关文件精神,凡申请学生必须符合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文件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获得过学校奖学金或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

5、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7、具有自我解困意识,能依靠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途径自立自强。

从新学期开学至11月底,我院资助管理中心通过院(系)资助小组对全校4300左右学生进行了家庭经济情况的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了困难认定和评议,据统计学院存在一般困难的家庭占学院总人数的10.5%,特别困难的家庭占学院人数的5.2%;结合文件精神要求,我院对800名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困难认定和评议,在院(系)资助小组的评议和认定下上报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助学金678名,根据院(系)资助小组上报的材料我院资助管理中心11名成员一起参与并评议了本次国家助学金的评审过程。

特别困难:人均收入350-400元/人/月,补助金额为3000元/学年

(1)、当年家庭享受城市居 ……此处隐藏6427个字……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辽宁省高校一直名列前茅。目前,我校共有全日制本科学生11637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589人,占全校学生数的30。8%。学校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划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三个等级。其中,一般困难等级学生820人,占全校学生总数的7%,困难等级学生1548人,占全校学生数的13。3%,特殊困难等级学生1221人,占全校学生总数的xx。5%。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学校奖助学金和各项资助政策保障及社会爱心人士的捐助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得到一定形式的有效资助,资助覆盖率达到xx%。

二、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工作的基础建设情况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资金到位,资助工作有效展开多年来,学校党委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直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学校党委书记等学校领导经常走访困难学生定餐窗口、阳光超市等,关注他们的学习生活。定期参加学校、学院组织召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座谈会、见面会、总结交流会等,了解学生资助管理情况,及时指导学校资助管理工作。学校的资助工作一直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分管,由团委具体负责,20xx年学校将资助工作划到学生工作部。在教育部教人[20xx]6号文件下达后,学校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的精神,在原有的学生资助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职责,调整并成立了由学校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新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20xx年组建了沈阳建筑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这一专职工作部门,与学生工作部合署办公,增拨了工作经费,专门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聘任了资助管理中心主任(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兼任),配备了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学校资助管理工作。同年,还组织成立了大学生励志服务中心这一学生组织,具体学生勤工助学等服务学生的工作,起到学生与学校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学校在资助工作的资金划拨投入方面,一直给予大力的支持和保障。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xx]92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教[20xx]575号)两文件下达后,学校对照文件规定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梳理,在原有的学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的学生资助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学生勤工助学经费的投入,20xx―20xx年总投入544。61万元,落实了国家、省政府的有关政策,远超过国家规定的4%―6%的上限规定。

2、建章立制,严格落实,规范管理,资助工作有序进行学校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及时下发了“沈阳建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规定”、“沈阳建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沈阳建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沈阳建筑大学国家、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沈阳建筑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等资助工作管理文件,并于20xx年汇编成册,保障了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学校还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每年资助工作精神的调整,及时对各项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基本形成了适合学校情况的、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中,学校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和《沈阳建筑大学学生资助管理规定》的规定,狠抓程序管理,严格落实。学校在每学年进行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年中期进行一次认定调整。在认定工作中,以学院为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工作。经学生个人提交申请、评议小组认定,学院认定小组对结果进行审核,结果无异议将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公示,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档案,最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最终审批并录入我校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在每项资助政策落实过程中,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公示制度,阳光评比、规范管理,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学校师生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等有效方式相本学院认定工作组提请复议。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在各项资助金的发放过程中,学校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对于一次性发放的,如国家、省政府、学校的各类奖学金等,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对于资助学生学习生活性的,如国家助学金、学校的各类助学金等,按月打入学生就餐卡中,保障学生生活需要。

3、形式丰富,活动多样,针对性强,构建全方位资助工作体系到20xx年,我校开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已走过19个年头。学校在国家、省、市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下,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通过评定奖学金、发放助学金、成立助学基金、开设订餐窗口、设立勤工俭学岗、开放阳光超市,发放越冬棉衣、接受社会捐助等多种资助形式,保障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校学习生活,确保了我校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离校失学。学校在做好生活资助工作的同时,还加强贫困学生的励志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引导他们贫困不失志,知恩报学习。每年,学校都组织多场受资助学生与社会爱心人士的见面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报告会等,宣传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矢志不移勤奋学习的感人事迹,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和爱心传递的引导。每年六月,学校都举办沈阳建筑大学自立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号召广大同学以自立自强之星为榜样,把勤奋学习作为人生进步的重要阶梯,把深入实践作为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把奉献社会作为不懈追求的优良品德,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同时,学校还将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作为思想教育的重点、要点,写入工作计划中,并要求辅导员老师要经常到学生中了解并掌握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状况,及时排解他们出现的心理危机。学校为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心就业竞争力,还有针对性的开展“扬帆计划”培训活动。“扬帆计划”是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综合能力拓展而开展的培训活动。通过聘请从事职业规划、素质拓展培训多年的优秀教师,围绕职业生涯规划、个体角色的开发与创造,提高自信心和人际交往能力等方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展开辅导。是我校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完善资助工作体系的重要举措之一。已经有近百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中受益。现在学校基本形成了以“奖、助、贷”为主,以“勤、减、补”为辅的资助,以心理健康疏导、励志奋发成才的教育,“扬帆计划”培训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心就业竞争力三位一体、互为依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在校健康、快乐的学习生活。

4、倾注爱心,扎实工作,成效显著,资助工作获得肯定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有效开展,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倾注了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无私关爱,调动了全校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很多特困学生被评为省、市、学校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大学生等荣誉称号;很多特困学生获得了省、市、学校的各级奖学金;很多同学还光荣地加入了党组织。获奖比例远远高于普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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